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5-27 09:35:0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安排,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的申报和凝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情况,经组织专家凝练,决定将“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列为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请各能源企业抓紧推动高价值场景开放,以真实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
二、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能源企业具有清单所列高价值场景,且有意愿开放的,可自行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细化场景建设实施路径及技术方案,编制形成试点建设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申请作为试点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开展线上申报,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可登录系统查阅。
(二)能源企业可单独或联合作为高价值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队成功后,由场景需求方牵头单位申报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须通过推荐单位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推荐项目的命名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应与清单名称一致)-项目名称”。
(四)试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填报试点项目信息,导出形成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盖章确认后,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上传至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技术供给方,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联系电话:010-81929234,8192921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5月14日
相关新闻

-
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5-21 10:05:19
-
关于邀请参加新疆清洁能源与电力电网博览会 暨新疆风光储与氢能产业博览会的函
2026-03-27 15:14:20
-
关于邀请参加新疆清洁能源与电力电网博览会暨新能源新材料博览会的函
2026-03-27 15:01:43

-
凝聚全球共识 引领产业方向 2023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在四川宜宾举行
2023-06-09 17:48:02

-
发现新能源,举足“氢”重的氢能与燃料电池
2023-02-03 16:35:44

-
丰田与中国伙伴合作共建氢能社会 以先进技术助益碳中和目标
2022-11-08 08:53:53

-
商乘并举,扩大“氢友圈”,丰田加速推进在华氢能应用
2022-11-08 08:48:37

-
摆脱工作焦虑还要面临出游焦虑?问界M5助你十一无忧出游
2022-10-08 14:54:23

-
【HHH演讲】派瑞氢能、阳光氢能、安思卓、考克利尔竞立、西南院、联悦氢能、佳安氢源出席制氢主题会议
2022-06-24 14:49:33

-
【会展】倒计时22天,HHH氢储运加大会将在7月举行
2022-06-13 15: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