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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补按中央1:0.5执行
来源:第一电动网   编辑:杨逸轩  2018-06-07 18:49:27 字号   打印  收藏

近日,海南省转发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8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继续按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1:0.5执行,其中,省、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各市县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将根据中央政策要求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关于2018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常见问题的解释

一.新能源汽车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要求,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

二.2018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有什么条件?

(一)其车型需进入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详见附件),具体情况请查看本文第七条内容。

(二)该车辆需在海南省上牌。

(三)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

三.申报受理单位。

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时所提供的证件(身份、居住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地址所属市县的工信局为受理单位。

四.2018年海南省销售新能源车辆是否需要备案?

2018年开始,根据修订后的《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我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与备案脱钩,不备案也能申请购车补贴。目前,省商务厅修订《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将注重考查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内容,备案暂停,待修订后的办法出台后再行实施。

五.2017年已备案的企业2018年是否还需要备案?

目前备案暂停,一切备案事宜以修订后的备案管理办法为准。此外,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经销商应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具体情况请咨询海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电话:65330684)。

六.2018年海南省地方补贴政策已发布,请在工业与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查看。

(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5/201806/t20180601_2647555.htm或搜索“海南省工信厅网站”中“高技术产业”栏目)

七.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详解。

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根据上牌时间分三段计算。

(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车型需进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2018年第一批至第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补贴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的标准执行。

(二)2018年2月12号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车型需进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2018年第一批至第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补贴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三)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车型需进入2018年第五批及之后批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补贴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 )的标准执行。

八.若有其他问题,请联系65342974或各市县工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各市县工信局联系方式.doc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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