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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编辑:菊妍妍  2018-12-03 09:19:55 字号   打印  收藏

11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力争新引进整车企业若干家,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带动整车产能突破250万辆,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充电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区启动运行,新型产业生态加快形成,建成郑州5000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和若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

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抢抓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我省汽车产业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方向转型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提档升级的优先方向,以郑州汽车产业基地为主体,以“三引一扩”(引进新能源整车企业、引进新兴汽车企业、引进中高端新车型、扩大现有企业先进产能)为主要路径,以增强“四个优势”(政策组合、区域市场、零部件配套和产业协同优势)为支撑,着力构建国内一流的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推广应用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新引进整车企业若干家,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带动整车产能突破250万辆,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充电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区启动运行,新型产业生态加快形成,建成郑州5000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和若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

三、主要路径

(一)大力引进新能源整车企业。重点推动郑州市抢抓国家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放宽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等政策机遇,密切跟踪国内外优势汽车企业投资动向和新能源汽车布局需求,针对意向企业开展专题对接招商,引进落地若干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升洛阳市与银隆新能源等企业、安阳市与浙江合众等企业合作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谋划与国内外优势汽车企业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精准招商。(责任单位:郑州、洛阳、安阳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二)积极引进新兴汽车企业。重点推动郑州市加强与知名新兴汽车设计制造企业、互联网汽车企业对接,积极争取设立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鼓励海马汽车等企业与新兴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车型开发、代工制造、租赁共享、股权投资等合作。(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三)加快引进中高端新车型。深化郑州市与上汽集团、东风集团合作,争取上汽郑州基地引进荣威、名爵等畅销新能源及网联车型5款以上,东风日产郑州基地尽快布局生产启辰新能源汽车,郑州日产加快引进和开发全系列皮卡、越野型SUV、多功能商务车等新能源车型。加强与奇瑞汽车对接,争取开封奇瑞尽快引入新能源SUV、MPV、微型客货车等产品。推动少林客车、一拖卡威等企业通过引进战略合作者等方式,加快产品提档扩量和产能利用率提升。(责任单位:郑州、开封、洛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扩大现有企业先进产能。推动郑州市骨干汽车企业以中高端新能源及网联车型开发、智能制造等为重点实施改造升级,加快宇通客车经开区生产基地、上汽郑州二期扩能、海马汽车第三工厂、海马新能源跨类生产轿车技改等项目建设。支持宇通客车推进氢燃料客车产业化,加强自动驾驶关键技术及整车开发,推出面向园区微循环公交、固定线路公交的自动驾驶客车。推动三门峡市速达纯电动乘用车项目高水平建设,打造智能化生产线,完善提升产品设计,争取尽早投产达产。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积极推进汽车企业“僵尸”资质处置。(责任单位:郑州、三门峡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生态构建

(一)增强政策组合优势。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联动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政策组合拳。

1.完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政策。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政策,鼓励郑州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同步出台配套政策,采取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相关专项资金奖补等方式,对新能源及网联汽车项目引进、车型开发、技术改造、购买使用、充电设施建设、研发创新等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郑州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2.实行专项招商政策。鼓励郑州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汽车产业招商政策,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的新能源及网联汽车重大项目,在基金投资入股、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设备投资补贴、配建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郑州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财政厅)

3.加强产业基金支持。统筹运用省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投资基金,支持郑州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立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投资基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一批“三引一扩”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郑州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4.强化用地保障。对郑州市以经开区为主体、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为补充的汽车产业用地实行重点保障,支持郑州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整车企业生产基地及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提前开展土地整理和储备,为新引进整车企业和现有骨干企业扩能改造创造条件。对列入规划、独立占地的充电站项目,按公用设施安排用地。(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郑州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二)增强区域市场优势。坚持政府及公共领域先行,加大对私人购买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充电设施网络,强化市场应用对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牵引作用。

1.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完善落实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规定,郑州市及在郑省级(属)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新增和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在省统一规定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采购比例要求。原则上全省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市政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及更新的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旅游景区及港口机场等作业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化比例2018年不低于75%、2019年不低于85%、2020年不低于95%,郑州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公交车、出租车、市政环卫车、物流配送车等领域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对纯电动乘用车实行不限行、减免停车费等政策,对使用纯电动货车从事城市配送的实行便利通行政策,鼓励个人、非公企业等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旅游局、事管局、邮政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加快充电及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专项实施方案和设计验收规范,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内部停车场、用户居住地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按规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2020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郑州大都市区和洛阳市率先实现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加快车联网建设,郑州大都市区和洛阳市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道路基础设施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事管局、电力公司,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积极推广共享用车新模式。郑州市率先建立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监测服务平台,整合提供分时租赁、预约出租、智能充电、共享停车等服务,促进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共享用车示范区,逐步向郑州大都市区及全省拓展推广。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接入平台并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方可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4.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和燃料汽车试验示范。郑州市结合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试验网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组建由5G运营商、骨干互联网企业、优势整车企业、智能驾驶技术研发机构等构成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率先在郑州航空港区打造集技术研发、道路测试、示范运行、赛事举办等于一体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基地;抓紧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启动封闭测试场、开放道路测试区、综合试验示范区等规划建设。支持郑州市设立氢燃料公交示范运营线路,同步开展加氢站布局建设,积极探索解决氢源及用氢成本问题,逐步推广到郑州大都市区城际公交线路。(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河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南分公司)

(三)增强零部件配套优势。坚持培育本地企业和引进龙头企业并重,加强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和项目布局,构建完善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

1.提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聚焦“三电”(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领域,推动骨干企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加快国能电池扩能、比克电池扩能、深澜动力电池成组、科隆高性能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多氟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等项目建设。推进轻量化材料等技术突破,谋划和引进实施一批车用铝合金板、车用碳纤维、铝轮毂、镁轮毂等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加快发展网联汽车零部件。加强车载终端、车载芯片、无线通信设备、智能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及系统集成供应商引进和培育,鼓励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通信等企业与车企深度融合,形成一批网联汽车零部件和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优势企业。支持信大捷安开展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促进零部件与整车协同发展。加快郑州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骨干整车企业配套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吸引配套体系知名企业入驻。支持省内零部件企业与骨干整车企业在研发、采购等方面深度合作,构建稳固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郑州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增强产业协同优势。推进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物流配套、人力资本、汽车后市场等协同发展,实现全产业链融合共生。

1.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编制动力电池及材料、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智能网联系统及核心部件、车身轻量化等关键共性技术创新路线图,支持骨干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创建1—2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科研机构、优势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及时备案。支持郑州市组建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加快筹建国家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持新乡市依托河南电池研究院,与省内外高校和优势企业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郑州、新乡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2.提升汽车金融和物流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出面向购买者的创新金融产品。依托整车企业、第三方金融公司等加快发展汽车融资租赁,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整车企业牵头申建汽车金融公司。支持现有和新引进整车企业建立完善配套物流体系,积极搭建第三方物流共享平台,畅通整车及零部件外输内运物流通道。依托中欧班列(郑州),完善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郑州铁路局,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强化人才培育引进。统筹运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相关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新能源及网联汽车高端人才。引导省内院校设置相关专业,鼓励校企联合办学、设立实训基地,加大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4.加强汽车后市场建设。支持郑州市加快中牟汽车服务业博览园建设,形成涵盖高端4S店、二手车交易、零部件销售、养护改装等领域,辐射全省及周边省份的汽车后市场园区。鼓励各地完善提升汽车后市场服务水平。支持新乡等有条件的省辖市探索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争创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郑州、新乡等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五、组织实施

建立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郑州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组建专门工作团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完善政策措施,主动开展对接招商,争取尽快落地一批“三引一扩”重点项目。省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对近期重点任务清单实行按月督办调度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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