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研究网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汽车研究网,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科研院校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云南将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按同期中央标准补贴25
来源:第一电动网   编辑:杨逸轩  2018-05-28 09:12:50 字号   打印  收藏

5月25日,云南省就《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对照同期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省级财政配套对单车补贴25%,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公开征求对《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给予补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3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有关规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起草了《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于2018年6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工信委。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给予补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31号)、《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在本省销售和登记注册,并纳入云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监测后,可依照本办法申请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

第三条 补贴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部门管理职责

第四条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主要由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第五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和开展日常事务,牵头组织部门联合审核和重点抽查,省财政厅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工作。

第三章 补贴对象和标准

第六条 省级财政资金的补贴对象是消费者,包括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

第七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取得授权销售机构在云南省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本省财政补贴后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发票载明的销售价格扣减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后支付购车款。

第八条 补贴标准。对照同期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省级财政配套对单车补贴25%,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第四章 资金申报程序

第九条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是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取得授权的销售机构,申报单位应当按要求提前向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登记材料(见附件1),并报送年度推广计划和申报资金测算数额(见附件3)。

第十条 企业每月10日前向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和所在州市工信委报备上月的车辆销售及运行情况,报送表格如下:

(一)月度销售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月度销售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4)。

(三)推广车辆运行情况登记表(附件5)。

企业销售的车辆须在落户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接入云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测平台。

第十一条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按年度进行申报,年度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金申报文件。

(二)车辆销售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车辆出厂合格证、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消费者身份证明材料、纳入监控平台证明材料。其中,销售给法人用户的需提供法人用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销售给个人用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第(二)项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审核查验后退还),其它项须提供原件。

第十三条 由车辆上牌所在州市工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科技、发改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公示,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车辆信息报送到指定的第三方机构。

第十四条 第三方机构负责受理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告知申报企业。

第十五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联合审核和重点抽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和车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要求将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授权销售机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授权销售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第三方机构要组织专业人员做好材料审核、数据汇总、材料报送以及申报材料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单位、消费者核实情况,不得借推广应用补贴审核工作的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推广应用补贴资金须专项用于降低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成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授权销售机构有义务将国家和我省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告知消费者,确保消费者切实享受国家及我省财政补贴。

第二十条 对违规申请、使用推广应用补贴的企业、部门、单位和人员,由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要求收回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永久取消企业申请推广应用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在2017年1月1日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适用本办法,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内,本办法相关规定依据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一篇:河南焦作将规范城区出租车型
宁德市出台七条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近日,宁德市印发了《宁德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七条措施》,具体包括给予购车补贴、鼓励车辆置换、推广换电模式、高速免费通行、支持便利停车、完善充电设施、发展绿色物流等七项政策。具体来看,《措施》中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宁德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网约车运营企业,给予每辆车4000元的购车补助;同时各地建成换电站后,给予换电设备(不包含电池包)投资额的20%的专项补助资金补贴支持,单个换电站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详细]
2021-08-26 16:02:03
 
成都:计划2025年底累计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 充电桩16万个
近日,成都市发布《成都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力构建绿色低碳的新能源交通服务保障体系,提升非燃油车保有量比重,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到2021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200座、充电桩5.8万个;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 [详细]
2021-08-23 16:56:11
 
9月1日起,广州全市禁止机动车鸣笛
近期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每天0时至24时,在广州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此外,从8月16日起,广州交警将全面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 [详细]
2021-08-23 16:45:20
 
佛山将出台方案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8月2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文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对申领扩大汽车销售规模奖励资金及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资金的对象、标准、条件和流程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其中,申领对象主要分两种:一是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按2021年全年一手车销售额同比分级别给予奖励。二是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助。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购买 [详细]
2021-08-23 16:42:27
 
贵州省计划培育百亿级电池材料企业
日前,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目标计划到2025年,锂电池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力争培育形成5户百亿级电池材料行业领军企业。 [详细]
2021-08-18 17:08:08
 
山东省烟台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经研究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包括: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倒卖报废机动车及“五大总成”、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等行为;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行为;资质企业出租、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规开具或者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行为。 [详细]
2021-08-18 16:54:34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加强网约车价格监管,推进巡游车实行政府指导价
近日,上海市道路运输局起草了《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加大非建成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基本实现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6%。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充电桩布局,充电桩配套率达100%。推进巡游车运价改革,适度放松巡游车运价管制,推进巡游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细化运价结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网约车价格监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加强总量调控、质量服务评价和动态调整,进一步升级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投放运营及停放 [详细]
2021-08-18 16:50:33
 
临港重磅利好!上海市政府印发临港发展“十四五”规划
8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到《规划》提出,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在2018年基础上翻两番,年均增速达到25%左右。培育形成智能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民用航空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跨境金融服务、新型国际贸易、现代航运服务、数字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等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功能型平台,累计认定总部机构50家左右。 [详细]
2021-08-18 16:45:50
 
个人补贴2万 佛山拟出新政支持汽车消费
近日,佛山市商务局发布《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拟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 [详细]
2021-08-12 08:46:21
 
唐山新政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卡运输,新能源车订单或加速爆发!
近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唐山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内容主要是为备战冬奥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并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卡的运输,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其中,对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换的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机场、港口、铁路货场内部作业机械和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30%。 [详细]
2021-08-12 08:39:36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China-Qiche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科瑞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