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研究网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汽车研究网,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科研院校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发改委:引导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杨逸轩  2017-06-13 13:30:02 字号   打印  收藏

据新能源汽车网获悉,6月12日,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结合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技术要求和生产准入规范条件,鼓励企业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能力和技术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有关要求,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

(一)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集聚,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省份(根据行业设计规范,产能按照每年250天、每天两班计算。下同)。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地区和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已有产能利用水平。

(二)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领域。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结合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技术要求和生产准入规范条件,鼓励企业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能力和技术水平。

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创新体系全、配套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地区,推动新增产能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旺盛和传统燃油汽车替代潜力较大的区域集中。鼓励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发展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污染治理。严格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鼓励汽车企业做优做强。引导汽车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品牌附加值,提升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支持汽车企业科学制定投资规划,强化集团内部资源共享,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能利用率。鼓励汽车企业之间在资本、技术和产能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联合研发产品,共同组织生产。加快国有汽车企业改革步伐,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提升产业集中度。推动僵尸汽车企业退出市场。

二、 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

(四)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以下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一是新建独立法人传统燃油汽车整车企业投资项目;二是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投资项目;三是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址新建投资项目。

现有汽车整车企业申请建设扩大传统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于3%;产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现有乘用车企业申请建设扩大传统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还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明确跨细分类等投资项目核准条件。现有乘用车、商用车企业申请建设跨细分类(乘用车细分类为轿车类、其他乘用车类,商用车细分类为客车类、半挂牵引车及货车类)投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拟生产产品的完整研发经历、专业研发团队和正向研发能力;拟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上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申请新建专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应具备产品开发的能力和条件,拟生产产品技术水平先进。

申请新建发动机企业投资项目,除符合现有规定外,拟生产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70千瓦,柴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50千瓦。

(六)规范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条件。申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包括现有商用车企业生产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应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7号令)的要求。申请新建纯电动商用车企业(包括现有乘用车企业生产纯电动商用车)投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具有完整的研发经历、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拥有整车及驱动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及轻量化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建设内容包括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整车(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生产体系;新建企业具有产品质量保障、销售和售后服务、运营监管等能力,拥有拟生产产品的注册商标和品牌所有权;拟生产产品的能耗、续驶里程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现有纯电动汽车企业申请建设扩大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上年度产能利用率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提升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水平。《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新建中外合资轿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中外合资企业数目的规定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建中外合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核准。

燃料电池汽车投资项目参照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投资项目参照传统燃油汽车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七)调整汽车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实行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执行。新建专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其他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投资项目,调整为报送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三、 加强汽车产能监测预警

(八)建立汽车产能信息报送制度。汽车整车、发动机、车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将上年度相关产品产量、建成产能、在建产能和规划产能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本地区汽车整车、发动机、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变化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产量和产能汇总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九)加强汽车产能发布和预警。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建立年度汽车产能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汽车产能变动信息,加强产能预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完善本地区汽车产能监测体系,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和及时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努力使本地区汽车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 规范汽车产业监督管理

(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汽车投资项目管理和汽车生产准入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产品准入标准和行业规范条件,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效率。推动汽车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通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领域,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十一)健全行业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和僵尸企业。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为期两年的特别公示管理。被特别公示的企业应接受保持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的核查,符合要求的,取消特别公示;特别公示期满未达到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暂停其生产、销售活动。

(十二)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本意见的规定,健全核准、备案的规则和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汽车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将核准备案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汽车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准确掌握汽车投资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企业发展情况,为企业做好投资服务工作。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各地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开展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十四)本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6月4日

上一篇:新能源汽车合资政策清障 外资车企在华扩张将提速
前4月​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8.2% 高技术制造业引领作用明显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1至4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8.2%,较1至3月加快2.7个百分点。 [详细]
2026-05-28 10:49:34
 
共谋新能源固废新路径 共筑绿色发展新动能——“十五五”新能源产业固废资源化发展交流会在京成功举办
2026年5月21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新能源产业固废资源化专委会执行的“十五五”新能源产业固废资源化发展交流会在北京召开。 [详细]
2026-05-27 13:44:0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5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公布首批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并启动试点申报。鼓励能源企业与AI技术方组建创新联合体,编制试点方案并线上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央企总部推荐,每单位不超10个,7月30日前完成报送。申报主体需为境内法人,无不良记录,项目不涉密,以真实场景推动AI技术在能源领域落地应用。 [详细]
2026-05-27 09:35:00
 
前4月我国综保区进出口2.7万亿元 同比增25.2%
数据显示,今年1—4月,综保区实现进出口值2.7万亿元,同比增长25.2%,占全国进出口的16.8%。 [详细]
2026-05-22 10:53:32
 
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5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部署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覆盖动力电池、整车、运行监测、售后、事故及安全体系六大方面,要求企业8月1日前完成排查并上报;事故需按时限上报,违规将被约谈、通报乃至暂停公告,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 [详细]
2026-05-22 10:02:07
 
TMC2026 国际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年会「初步日程」首发
本届大会将汇聚全球整车、动力系统、产业链核心企业及科研院所技术专家,围绕动力系统关键技术与热点方向,通过全体大会、专题论坛、技术展示、新品发布与创新评选,共同探讨技术路线、前沿技术与工程创新。TMC2026期待与您共同推动动力系统技术深层次创新与落地,助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详细]
2026-05-22 10:00:0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6年)》的通知
5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6年)》,推动工业互联网与油气储运深度融合,明确八大应用模式、36类91个场景,构建五大体系,提供场景图与资源库,助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进“链网协同”与规模化应用落地。 [详细]
2026-05-22 09:40:58
 
2026年CAPAS今日启幕, 聚焦西南汽车新趋势, 助推全产业链跃升
第十二届成都国际汽车零配件及售后服务展览会(CAPAS)于今日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详细]
2026-05-22 08:50:54
 
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文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支持园区、重点用能及外向型企业等参与,分并网、离网两类项目。按以荷定源规划规模,明确投资建设、安全运行及就近消纳标准,规范市场交易、电价结算与小时级绿电溯源机制,完善多方监管保障,助力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双碳目标落地。 [详细]
2026-05-21 10:05:19
 
前4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5%
财政部5月20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04亿元,同比增长3.5%,增幅比一季度提高1.1个百分点,收入巩固向好态势。 [详细]
2026-05-20 10:56:39
 
 
零跑旗舰SUV车型D19上市,21.98万起售
比亚迪2026年一季度销量与技术双突破
长安汽车正式推出蓝鲸超擎混动技术
理想汽车“智能超充动力电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正式揭牌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China-Qiche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科瑞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